□記者 成安林 耿彩霞 通訊員 張明
  東方今報焦作訊 “把錢拿好,趕緊發給農民工兄弟。”5月28日上午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巡視員蔣克勤在博愛縣人民法院將47萬元執行款,發放給焦作億建建材有限公司負責人時說。當日,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蔣克勤等不僅將涉及農民工和“三留守”人員的97萬餘元執行款發放到位,還在一工地旁聽了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巡迴審理案件。
  時間:10時30分許地點:博愛縣人民法院會議室
  在博愛縣人民法院會議室,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巡視員蔣克勤和黨組成員、執行局局長宋海萍與焦作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丁保東,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玉傑等一起,將97萬餘元執行款交到了16名當事人的手中,其中涉及7起農民工案件和8起“三留守”人員案件。
  焦作億建建材有限公司負責人接過47萬元執行款後,激動地說:“真是太感謝了!”今年春節前,博愛縣法院曾為該公司追回200餘萬元執行款,及時保障了二百多名農民工拿到工資。該負責人承諾,主動拿出部分執行款,用於救助農民工和“三留守”人員。
  “自活動開展以來,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理涉‘三留守’人員案件1150起,涉案1507人,涉案金額2794.65萬元。目前已審結991起,結案率達86.17%。”焦作市中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李玉傑介紹,
  時間:11時30分許 地點:博愛縣新華書店建築工地
  11時30分許,蔣克勤等領導來到博愛縣新華書店建築工地,旁聽了一起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巡迴審理案件。
  原告稱,2014年3月5日至5月3日,3人在被告承包的工程工地幹活,約定每天工資150元,每月底結算。可實際情況是,3月和4月工資一直到5月初都未發放。5月8日,原告離開工地,向被告索要工資款無果,便訴至法院,希望及時拿到每人8400元的工資。
  被告稱,原告三人確實在工地上工作,但未能及時支付工資是有原因的。且原告離職前未能及時告知,給工程造成損失2000元。同時,原告中的兩人共幹了53天,每人應支付工資7950元。
  經過半個小時的審理、休庭和調解,最終達成“協議”:被告共支付原告24300元,當日需支付6000元,剩餘18300元限一月內補齊。
  中午,蔣克勤等還來到建築工地生活區附近,為農民工發放維權手冊、便民聯繫卡和調查問卷等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保護農民工權益 97萬執行款發到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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